民间交流

您的位置:首页 > 论坛文件 > 民间交流

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新闻公报》

来源:2008年10月27—30日 大马士革 发布:2011-10-12 10:42

  应叙利亚中国友好协会(简称“叙中友协”)邀请,在叙中友协主席穆罕默德·布希坦的关照下,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于2008年10月27日至30日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召开。

  出席大会的有:

  ——叙中友协主席、大会主席

  ——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盟”)副秘书长及代表团

  ——阿拉伯中国友好协会联合会(简称“阿中友联”)秘书长

  ——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简称“中阿友协”)会长

  ——以及埃及、苏丹、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索马里、科摩罗、卡塔尔、阿曼、也门、巴林、科威特、伊拉克、黎巴嫩、约旦、巴勒斯坦、叙利亚(按叙方原稿顺序)对华友好组织代表

  叙利亚党和国家领导人、阿拉伯国家及中国驻叙使节出席了开幕式,阿中友联秘书处、中国(外交部)、阿盟、中阿友协负责人或代表分别发言,感谢叙中友协作为大会主席国良好的接待和组织工作,与会者一致认为阿盟、叙利亚外交部、中国外交部的发言、贺信及对大会的支持表明了参会代表团对发言中所涉及内容达成了共识并将其作为大会正式文件。

  参会代表团讨论了由阿盟及各友协代表团参加的前期会议中制定的大会议程。阿中友联秘书长向大会作了友联秘书处2006年喀土穆会议至2008年大马士革会议之间的工作报告,参会代表团一致认为苏丹方面付出了积极、有效和值得称赞的努力,尤其是阿中友联总部的建设和发展方面。参会者一致希望2008年至2010年大会主席国叙利亚根据即将达成的有关决议和精神做好各友好协会的工作。

  阿中友联强烈谴责2008年10月26日美国对叙利亚领土的野蛮侵略,认为这是对国际法的践踏、对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侵略、对平民实施的一种国家恐怖主义,并表示了对叙利亚的声援及对无辜死者家属的同情,要求惩办侵略者。

  与会者讨论了各友好协会的报告,大会认可了参会代表的发言,并以此为依据通过了以下大会有关决议和精神:

  一、组织方面

  ——在未建立友好组织的阿拉伯国家成立对华友协。

  ——各国政府支持具有民间性质的友好协会。

  ——建立阿中友联秘书处及中阿各国友好协会网站,加强联系、协调工作。

  ——制定以互访、培训、经验交流等为基础的各友协中阿友好工作战略及适当的机制予以执行。

  ——继续推动双方建立友好城市,并关注友城工作。

  ——建立基金会支持双方民间友协工作。

  ——双方举办文化周、经贸周、展览等活动。

  ——与会者讨论了第三届大会的举办地点,一致感谢利比亚中国友协承办第三届大会的提议,并对提议予以接受。

  ——与会者讨论了各友协的内部工作机制及阿中友联秘书处的组织机构,批准了2008年喀土穆会议的有关文件,并委托秘书处根据讨论中提出的建议做出修改。

  二、政治方面

  ——大会强烈谴责2008年10月26日美国对叙利亚领土的袭击,认为这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是对独立主权国家的侵犯,是针对平民的国家恐怖主义。大会对叙利亚表示声援,对袭击中无辜死难者家属深表慰问,并要求惩办侵略者。

  ——大会指出应关注当前国际地区的形势,世界正经历着各种危机,尤其是席卷世界经济的金融危机,这场危机充分暴露了美国政治的弊端和金融经济体制的漏洞。

  ——大会鼓励为了在遭受战争、侵略、占领的地区实现公正、全面和平的努力,指出这种和平建立的基础应该是以色列结束对戈兰高地及巴勒斯坦和黎巴嫩领土的占领,并承认巴勒斯坦人民包括难民回归、民族自决及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国家的合法权利。

  ——大会强调,应在国家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伊拉克的稳定、保证其领土完整、人民团结及国家的独立和占领军的撤离。强调应在民族和解的基础上保持苏丹的稳定,避免外部干涉,通过对话妥善解决内部问题。

  ——大会重申阿拉伯国家坚定支持中国的国家统一。

  三、新闻、学术方面

  在大会有关活动的框架内,双方部分新闻工作者及学者分别举行会晤,就新闻及学术方面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做出以下决定:

  ——双方学者向对方介绍了本国有关问题。

  ——巩固双方大学及文化机构的合作关系,推动双方翻译工作及汉阿、阿汉字典的编纂。

  ——推动在对方国家举办文学周、艺术节、音乐节。

  ——合作进行有关研究工作。

  ——在有关民间友好工作的网站上合作,通过开展活动发展民间协会。

  ——驻对方国家使馆应向驻在国大学、研究机构提供文化出版物,以保持信息和学术沟通。

  ——在双方举办研讨会,介绍本国有关问题,如台湾问题、自治区问题、中东和平、当代金融危机等。

  四、各友协同中阿合作论坛协调方面

  中阿合作论坛的活动是各国友协活动的基础,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这体现在阿盟代表出席了首届和第二届大会。双方同意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扩大贸易和相互投资,确保扩大本国商品在对方市场上的份额。

  ——在互利互惠基础上推动能源合作及相关投资,尤其在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替代能源等方面。

  ——建立中阿合作机制,在人力资源开发、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交流经验。

  ——加强农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农产品贸易。

  ——加强文化交流合作及文明对话,举办文化活动。

  ——通过制定翻译计划、设立文化中心、交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经验、中阿及伊斯兰传统医药、文化及学术机构合作、鼓励学习对方国家语言等形式增进相互了解。

  ——支持在新闻出版方面的合作,鼓励交流新闻素材及节目。

  ——鼓励青年、妇女、民间社会组织、友协等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因为这有助于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双方合作并加深伙伴关系方面的作用。

  最后,大会委托2008年至2010年第二届大会主席国印刷会议有关讲话、发言、贺电、纪要等文件并将其发至所有参会代表团,主席国还负责跟踪在大马士革召开的第二届大会上通过的决议和精神的执行情况,这主要是通过同苏丹阿中友联秘书处、阿盟秘书处、北京的中阿友协进行协调,并向上述机构递交有关执行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中阿友协在内的各友好组织也应在未来两年向大会主席国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

中阿合作论坛 版权所有京ICP备06038296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4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