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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闭幕公报

来源:2010年1月26—28日 喀土穆 发布:2011-10-12 10:11

  为落实2008年1月9—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亚举行的第一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闭幕公报和2009年6月23—2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高官会成果文件,在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第二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于2010年1月26—28日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举行。

  中方代表来自中国国家能源局、外交部以及相关能源企业。阿方代表来自阿拉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和机构、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阿拉伯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OAPEC)、阿拉伯原子能机构、阿拉伯工业发展和矿产组织以及阿拉伯国家有关能源企业。

  苏丹共和国副总统阿里·奥斯曼·穆罕默德·塔哈先生宣布会议开幕,中方主席为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先生,阿方主席为苏丹能源和矿产部长祖贝尔·艾哈迈德·哈桑先生。与会代表探讨了双方在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共同能源挑战,强调必须充分开发与利用各种能源。与会代表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阿盟成员国开展能源相关合作意义重大。

  根据双方在第一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上达成的共识,以及各国代表在本届会议上的讨论情况,双方一致同意:

  ——中国国家能源局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签署关于中阿能源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并强调落实该机制有关内容的重要性;

  ——强调能源部门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发挥着主要推动作用,必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阿拉伯国家在能源各领域(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以及经验交流和技术引进,实现双方所期待的目标;

  ——呼吁双方私营企业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阿拉伯国家联盟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机制,努力推进该领域的合作项目;

  ——呼吁双方为落实本公报应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双方同意于201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第三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

  阿方代表赞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上世纪70年代为促进中阿各领域合作和为中阿合作论坛的建立发挥的重要作用。

  与会代表感谢苏丹共和国作为会议主办国给予的盛情款待,并感谢苏丹能矿部为确保此次会议成功召开所作的精心安排,强调双方应继续保持这种势头,以造福于双方人民。

中方主席

刘琦

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阿方主席

祖贝尔·艾哈迈德·哈桑

苏丹能源矿产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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