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对话研讨会

中阿合作论坛“第五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最终报告》

来源: 发布:2013-07-04 13:41

 

2013627-28日 乌鲁木齐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邀请,根据中阿合作论坛《20122014年行动执行计划》有关内容,“第五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于2013627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来自中国、阿拉伯各国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和阿拉伯驻华使团的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二、与会者回顾了中阿关系的发展历程,对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以来双方各领域合作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高度评价双方在“论坛”框架内先后于2005年在北京、2007年在利雅得、2009年在突尼斯、2011年在阿布扎比召开的四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强调文明对话有助于促进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交流借鉴,有利于共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中阿双方均倡导开放包容的精神,弘扬宽容与理解的价值观,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主张通过加强对话,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中阿战略合作关系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三、与会者就以下四个主要议题进行了讨论:(一)中阿两大文明对丰富人类文明的贡献;(二)文明对话对促进新时期中阿战略合作关系发展的作用;(三)中阿文化的相互影响与融合;(四)智库与专家学者对加强中阿文明对话的作用。

四、与会者经过讨论后强调:

(一)中阿双方应坚持开展文明对话的战略选择,深化不同文明之间和平、包容、理解和对话理念,增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重视人文因素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持各国人民选择适合本国的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振兴、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中阿合作论坛在文明对话中的引领作用,并将其作为充实中阿战略合作关系内涵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二)呼吁中阿双方通过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各自文化特色,促进中阿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认识,其中包括在中国和阿拉伯世界轮流举办阿拉伯艺术节和中国艺术节。欢迎定于在中国举办的第三届阿拉伯艺术节于2014年下半年与定于在中国召开的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同期举办。鼓励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互设文化中心并为此相互提供便利。重视双方在文化遗产及文明遗产(物质与非物质)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三)继续努力通过推广中国的阿拉伯语教学和阿拉伯国家的汉语教学,增进双方对对方文化的了解。强调应推进中阿典籍互译。确定于20141月在埃及开罗召开,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阿盟秘书处(文化与文明对话司)和阿尔及利亚阿拉伯高等翻译学院负责人会议,阿拉伯文联、作联和出版商协会的代表将出席此次会议。

(四)强调中阿智库、专家学者交流对双方人民加深了解,深化友谊所发挥的推动作用,积极研究建立中阿智库长效交流机制的可行性。赞赏“中阿合作论坛研究中心”组织中国专家学者代表团于201211月访问部分阿拉伯国家,并邀请部分阿拉伯国家智库专家学者于20133月访华。

(五)鼓励开展青年、民间组织之间在中阿文化交往与文明对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赞赏中方于201211月邀请第一批阿拉伯国家青年代表团访华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欢迎中方于2013年下半年邀请第二批阿拉伯国家青年代表团访华。双方强调尽早启动2014年在阿拉伯国家召开第五届“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暨首届“中阿城市论坛”筹备工作。

五、与会者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款待,感谢中国外交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精心筹备与组织,感谢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阿拉伯驻华使节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为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付出的巨大努力。

六、与会者欢迎于2015年在阿拉伯国家举行“第六届中阿关系暨中阿文明对话研讨会”,并将其写入《论坛20142016年行动执行计划》,由2014年在中国举行的“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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