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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新闻合作论坛”公报

来源:2008年4月23—26日 北京 发布:2011-10-12 10:20

  根据《中阿合作论坛2006—2008年行动执行计划》中关于新闻合作的有关内容,“中阿新闻合作论坛”于2008年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阿拉伯国家的政府新闻主管官员、新闻社团和主流媒体负责人、专家、学者、阿盟秘书处有关官员以及阿拉伯国家驻华使节出席了此次论坛。

  双方认为,中阿友好合作基础牢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加强在各领域的合作符合中阿双方的共同愿望和长远利益。在此基础上,双方提出并确立了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在媒体领域深化合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强调在论坛框架下发展中阿间的新闻合作与交流,有利于加强媒体在增进中阿友好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进而进一步推动中阿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在中阿新闻合作交流中,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态度,支持有助于文化和思想的沟通以及有助于中阿人民相互了解的各项新闻活动的开展,通过中阿新闻主管部门、新闻社团和媒体界的深入合作与交流,巩固和发展双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以营造合作、和谐的国际舆论环境,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发展。

  双方围绕“加强媒体合作,促进中阿友谊”这一论坛主题,就“共迎2008北京奥运,加强中阿媒体合作”、“中阿媒体合作现状与未来展望”、“加强务实合作,增进媒体在促进中阿关系中的重要作用”3个子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交流新闻素材、互派媒体访问团组、培训媒体专业人员、建立工作磋商机制、举办专项媒体研讨会等具体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阿盟秘书处还在论坛期间签署了《关于中国与阿盟成员国新闻友好合作交流意向书》。

  双方表示,论坛的举办和取得的成果令人满意,一致认为“中阿新闻合作论坛”是一个增信释疑、加强友谊的重要平台,丰富了中阿关系的内涵,开创了中阿新闻合作的新局面。与会者强调,双方要密切配合,推动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落实本届论坛的成果,并跟踪落实情况,双方与会者要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商定,将“中阿新闻合作论坛”机制化,每两年举办一次,由中国和阿盟成员国新闻主管官员、新闻社团、主流媒体负责人等共同参加;建立合作机制,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阿盟秘书处牵头,联系筹备以后各界“中阿新闻合作论坛”及其他合作项目,协调双方各自力量共同促进中阿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下一届“中阿新闻合作论坛”将于2010年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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