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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苏丹大使马新民:《佩洛西窜访中国台湾地区“四违反”》

来源:中国驻苏丹使馆 发布:2022-08-11 17:20

8月9日,驻苏丹大使马新民在《褐色大地报》“中国聚焦”专栏发表题为《佩洛西窜访中国台湾地区“四违反”》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8月2日至3日,美国国会众议长佩洛西不顾中方的强烈反对和严正交涉窜访中国台湾地区,升级美台官方往来和实质性关系,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激起中国人民强烈愤慨,遭到国际社会普遍反对。这一窜访完全是一次“四违反”的重大政治挑衅和政治闹剧。

严重违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等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部事务。上世纪40年代,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政府”被推翻。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为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国民党政权的一部分军政人员退据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台湾省,并在美国的支持下割据台湾,致使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和内战敌对状态。两岸内战状态至今没有结束,但这没有改变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也没有赋予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权利。在事实和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对内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中国领土行使领土主权,对外行使独立权和代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当局只是控制了部分中国领土的地方政权,是作为内战中的反中央政府的政治势力而存在的。

佩洛西窜访台湾并支持“台独”势力企图分裂台湾,插手中国内部事务,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违反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公认的国际法禁止干涉他国内战,国际法原则宣言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干涉另一国之内争”,国际实践中都将援助或支持一国分裂势力视为对他国的非法干涉。

严重违反美方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中的承诺和美国领导人承诺。在1972年“上海公报”、1978年“建交公报”和1982年“八·一七”公报中,美方均明确向中方承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其中,1978年建交公报中称,“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2021年11月和今年3月,美国总统拜登与习近平主席通话时两次作出“四不一无意”的承诺,包括不支持“台湾独立”。7月28日,拜登与习近平主席通电话时重申,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美方不支持“台湾独立”。中美建交以来,美国历任国务卿在各种场合都曾表态称美国遵守一个中国原则。这是美国领导人的政策宣示和承诺,也是美国应履行的国际义务。

美国政府的各个机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部门都应执行美国政府承认和承诺的外交政策和国际义务。美国众议长作为美国政府三号人物乘坐美国军机窜访台湾地区,是严重违反美国政府承诺的违法行为,此种背信弃义的行径再次向世人暴露了美方的虚伪面目。

严重违反国际社会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普遍共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上述内容构成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包括美国在内的181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这充分表明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也是同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治和法律基础,对各国都有约束力。

美国众议长佩洛西窜访台湾后,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发出了正义声音,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苏丹外长阿里·萨迪克第一时间发表声明,重申苏丹支持一个中国原则,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支持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努力。这充分体现了中苏高度的政治互信和深厚友谊,中方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严重违反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一个中国原则不仅是各国普遍共识,也是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广泛共识。1971年10月,第26届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他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包括苏丹在内的多国代表在决议磋商过程中,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蒋介石政府作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国际组织代表权问题依法得到了解决。日前,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及其发言人相继表示,联合国会继续坚持2758号决议,2758号决议的核心就是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上述表态表达了遵守联合国宪章和联大2758号决议的坚定立场。

中方采取的一切反制措施于法有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法赋予国家的基本权利。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包括和平与非和平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日前,台湾所谓“国防部”称我军事演训是“针对性威慑”,有违《联合国宪章》第2(4)条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这完全是滥用和曲解国际法。《宪章》第2(4)条禁止的是“在国际关系中”的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并未禁止国家在国内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采取武力措施的权利。因此,国家完全有权诉诸武力镇压“台独”分裂势力。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军队在中国台湾岛附近海域开展军事演训活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要和正当合法举措,是反制“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势力干涉的必要和正当合法举措。中国现行有效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已为惩治“台独”分子提供了充分的法理依据和完整的司法程序,一切“台独”分子都难以逃脱国家法律的制裁。在事关领土主权等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上,中国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中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势。佩洛西之流窜访挑衅逆历史潮流而动,危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最终必将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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