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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友好大会”《2008—2010中国阿拉伯民间行动计划》

来源:2008年10月28日 大马士革 发布:2011-10-12 10:40

  2008年10月28日至29日,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和阿拉伯各国对华友好组织人代表聚会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召开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我们满意地回顾了两年前在苏丹首都喀土穆召开首届大会以来双方为促进中阿民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所做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成果。为保持和发展我们双方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一致同意制定如下《2008—2010中阿民间行动计划》:

  一、友好交流

  保持双方定期互访。在今后两年内,中方将邀请20个左右阿拉伯各国友好组织代表团访华,并组派2至3批中国友好代表团访问阿拉伯国家。中方拟邀请阿拉伯中国友好协会联合会代表团于明年上半年适当时候访华,商讨两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推动中阿民间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

  二、纪念活动

  中方将举办中国巴林、中国沙特建交20周年和中国苏丹建交50周年庆祝活动,并于每年11月29日举办“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招待会和“中阿友好日”纪念活动。

  三、经贸合作

  双方将继续做好为中阿民间经贸合作牵线搭桥的工作。中方将组织两批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有关阿拉伯国家,并欢迎阿方组派阿拉伯各国企业家团来访。

  四、文化交流

  双方应加强中阿民间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方欢迎阿方组派小型文化艺术团组访华,中方愿意选派专家学者参加在阿拉伯国家举行的各类学术会议,并愿意接待由各国友好组织推荐的新闻记者访华。

  五、城市关系

  中方将组派两批地方政府官员代表团于今后两年访问阿国,并将于明年上半年邀请阿拉伯城市组织代表团访华,以便同该组织正式建立关系,共同探讨在适当时候合作举办中阿地方政府大会的可能性,以进一步促进中阿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关系。

  六、第三次中阿友好大会

  双方商定,第三次中阿友好大会于2010年10月在利比亚举行,由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承办。为筹办此次会议,中方将邀请阿拉伯中国友好协会联合会秘书处派团于2010年3—4月间访华,磋商大会筹备的有关事宜,秘书处应在大会召开前的适当时候在喀土穆召集由中阿各方参加的大会筹备会议,以确保第三次大会的顺利举行。

  七、阿拉伯各国友协每年向大会主席国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

  本《行动计划》于2008年10月28日在大马士革签署。

中国阿拉伯友好协会会长

 

铁木尔·达瓦买提

阿拉伯中国友好协会

联合会主席

艾哈迈德·阿卜杜拉赫曼·穆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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